各学院、全国重点实验室:
昌平区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系统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加快集聚昌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出台了“昌聚工程”人才项目。我校成功申请成为“昌聚工程”自主认定试点单位。根据《昌平区支撑“星斗”“雨燕”“骐骥”“云台”计划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发展工程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昌聚工程”自主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昌聚工程”青年类人才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德才兼备、品行端正,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含)(按照2025年1月1日计算);
3.申报人应全职在校工作,所从事研究领域符合昌平区产业发展方向,且主动承诺入选后继续在昌平区工作三年以上。
4.学校青年教师(不含已经获得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人才称号教师)。
(二)成果条件
申报人应有广阔学术视野、创新思维以及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符合昌平区产业发展方向,已有科技成果或预期产出科技成果在昌平区转化落地前景广阔。
二、资助政策
1.昌平区最高给予奖励资金50 万元/人(按照4:3:3比例分3年发放),与学校的人才相关待遇就高执行;
2.昌平区给予包括住房保障服务(每人每月不超过5000元,两年)、服务保障资金(每人每年5万元,两年)等配套服务保障;
3.对于符合条件的青年类人才,昌平区给予其他资金支持与配套服务保障。
具体资助政策见《昌平区支撑“星斗”“雨燕”“骐骥”“云台”计划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发展工程实施细则》。
三、推荐评选指标
综合学校人才发展规划以及本年度昌平区实际资助经费额度,学校2025年“昌聚工程”青年类人才评选指标为3人,各学院(全重)可推荐1-2名候选人,如超过1人,需排序。
四、主要评选程序
1.学校发布申报通知:正式启动“昌聚工程”自主认定青年类人才评选工作。
2.学院提名推荐:学院(全重)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服务昌平区域经济能力和未来工作设想等进行评议;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诚信及人选背景方面进行把关并出具书面意见。12月1日前,将学院推荐报告、学院党委把关意见、青年类人才自主认定复审表以及其他申报材料等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
3.学校专家评议: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开展会议评审,评议形成建议推荐人选。
申报人需要亲自参会答辩,准备汇报PPT。汇报内容主要包括科研经历、学术水平和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服务昌平区域经济能力、未来工作设想等。
4.学校党委审议:学校对校院两级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5.上报备案复审:学校向昌平区上报学校推荐人选;完成线上系统申报,并向工作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9732131,电子邮箱:yangkun@cup.edu.cn;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9733886 ,电子邮箱:lishiyu@cup.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 事 处
2025年11月27日